信息来源:陇南开放大学 发布日期:2025-09-08 点击数:45
2024年度
陇南开放大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在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统一领导下,努力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陇南当地广大求学者的需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充分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手段,多层次、多功能、多渠道、多形式办学;开展以高等教育为基础的学历教育和各种非学历教育,培养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重点面向基层的各类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提高全市从业人员和国民素质提供教育服务。为陇南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适用性人才,为全市搭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平台。
2.制定全市电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电大教育工作业务的管理与指导。
3.根据全市电大开设专业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并具体实施;编写和制作自开课程的文字、录像教材的计算机课件;组织中央电大统一开设课程的考试;根据中央及省电大的有关规定,制定教学、教务、考务、学籍等管理细则。
4.负责录取新生、颁发毕业证书;培训师资,开展远距离教育和教学研究,总结交流办学、教学经验。
5.负责根据教学进度开设课程;安排或聘请面授辅导教师,帮助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重点、难点,进行辅导答疑;布置、批改评讲作业以及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陇南开放大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电大陇南市分校内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学生科、考务科、信息网络中心。
2、人员编制
根据陇编办通字【2019】19号文件,电大陇南市分校所属执事业管理机构1个,事业编制31名,实有人数29名;退休人员22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80.0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4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8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11万元,占85.19%;事业收入84.00万元,占14.34%;其他收入2.77万元,占0.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5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13万元,占94.70%;项目支出29.57万元,占5.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0.4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0.81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职工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职工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1.75万元,占72.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万元,占14.83%;卫生健康支出27.23万元,占5.46%;住房保障支出36.12万元,占7.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2.5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8%。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8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1万元,支出决算为7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1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58万元,支出决算为3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等记表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下达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相关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万元,下降65.39%,主要原因是较少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6个,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7万元;全年支出29.57万元,执行率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 通过自评,2个项目结果为“优”,三个项目结构为“良”,一个项目结构为“中”。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驻村帮扶队员补助、陇南市工勤技能考核培训工作经费、就业补助资金等六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驻村帮扶队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1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切实加强了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日常管理,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抓实绩效考核,理顺机制,完善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偏离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
2.“2024年度陇南市工勤技能考核培训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笔项目资金为市人社局拨付本单位2024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经费共计2.82万元,该笔资金用于讲课教师的课时费以及工作年工作人员经费、命题费等,截止年底全部用于考核工作经费发放。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偏离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
3.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19分。年初预算1.8万元,财政拨款资金1.8万元,单位资金1.2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 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作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偏离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
4. “市直单位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1.9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21.95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1.9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21.9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退休教师去世抚恤金的投入,缓解了家庭失去经济支柱后的经济压力,补偿了家庭的经济困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偏离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
5. "三保"以外人员类刚性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47分。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0.198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0.19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退休职工年度考核奖的正常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偏离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
6. "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6分。年初预算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8.25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支出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为25年项目,故本年未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偏离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下一条:返回列表
【关闭】